发布时间:2024-12-21 13:03:49 来源: sp20241221
典型案例 | 湖北省武汉市和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破坏生态
2024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发现,部分地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规划统筹不够、监督管理不严,乱堆乱倒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湖北省近年来年均产生建筑垃圾近亿吨,但全省13个市州、3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中,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进驻期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成为信访举报热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主要问题
一是消纳场所布局不够。武汉市近三年年均产生建筑弃土约2130万吨,部分进入建筑弃土消纳场处理。市内原有建筑弃土消纳场10座,其中7座先后于2020—2021年停止使用,剩余3座仅对口接收武汉市所辖16个区(含开发区)中6个区的建筑弃土,其他区域由于距离远、成本高实际难以覆盖。
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施行后,神农架林区未按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目前,仅建成1座处置能力2.8万立方米的松柏镇建筑垃圾堆放场。大九湖镇、木鱼镇开发建设强度较大,建筑垃圾产生较多,神农架林区至今未对建筑垃圾去向作出规划。督察组仅在这两个镇就发现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38万余吨。
图1 2024年5月16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周边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二是规范处置监管不力。建立消纳管理台账是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要求。督察发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部门提供台账显示,豹澥还建房一期项目从外拉运15万吨建筑弃土用于回填,现场督察时渣土承运人指使项目管理人员向督察组提供与城管部门台账一致的数据,但经核实仅拉运2.8万余吨用于回填。城管部门掌握的数据与实际数据相差12.2万吨,监督检查不力。黄陂区城管部门提供的台账显示,2023年1—11月区内无工地进、出土情况,但该区城管部门执法记录显示,在此期间查处多起违规转运渣土行为,台账记录明显不实。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神农架林区开展工程施工的102个项目,仅有1家单位编制方案并备案,并且都未建立管理台账。荣盛置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位于神农架林区木鱼镇,2021年8月以来,将4万余吨建筑垃圾在路旁散乱堆放;松柏镇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白莲村等多处堆放建筑垃圾,其中2处堆放点距离正规建筑垃圾堆放场不足3公里,堆放量约0.8万吨。
图2 2024年5月1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神农架林区木鱼镇荣盛房地产项目周边多处建筑垃圾散乱堆放三是生态破坏问题凸显。湖北省神农架生态保护有关规划明确,设立严格保护区、生态保育区等4个功能分区,其中生态保育区只允许建设保护、科研监测类型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督察发现,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将约4万吨建筑垃圾倾倒在坪阡水库管理范围内,侵占生态保育区约24亩。木鱼镇违法设置小湾建筑垃圾临时填埋场,混合堆放各类建筑垃圾总计约30万吨,侵占生态保育区约32.4亩,现场督察时还有建筑垃圾陆续倾倒在生态保育区内。
图3 2024年5月1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仍有车辆向生态保育区内违法设置的木鱼镇小湾临时填埋场倾倒建筑垃圾武汉市部分区域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多发。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黄陂区三店村陈家岗违规堆存建筑垃圾6.5万余吨,距离后湖最近仅150米左右。2018—2020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宗黄村以每亩3000元的价格,擅自同意武汉创发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将11万余吨建筑垃圾倾倒在该村,占用基本农田约100亩。
图4 2024年5月1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武汉市黄陂区三店村陈家岗违规堆存大量建筑垃圾三、原因分析
武汉市、神农架林区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规划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部门管理粗放,监管不力,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多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