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

发布时间:2024-12-26 00:56:25 来源: sp20241226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关于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理论创新,为做好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大决策事关全局、关系长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短板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难点在立足“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解决上述问题,不能就农业谈农业、就乡村谈乡村,必须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畅通工农城乡循环,是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增强我国经济韧性和战略纵深的重要方面;只有实现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乡村是巨大的消费市场,又是巨大的要素市场,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应有之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培育壮大农村发展动能,为释放农村巨大内需潜力、建设强大而有韧性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有利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从而推动乡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大决策内涵丰富、要求明确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明确的要求。

  在发展观念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城乡发展规律,把握好城乡互促互进和共生共存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没有农村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切实解决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不能简单从城市本位来统筹乡村,而要重塑城乡关系,让城市和农村地位平等、互为依存、相互贯通、功能互补、互促互进、美美与共。既要注重发挥城市集聚人口、产业、资金和技术的功能和效应,强化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又要注重发挥农村农业生产、生态屏障、传承农耕文化等功能,强化对城市的支撑保障作用,使城乡居民共享高品质美好生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在战略路径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对城市和乡村进行通盘考虑和整体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做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绘好城乡一张图、下好城乡一盘棋,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

  在目标任务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联通化、居民收入均衡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向农村配置,完善有利于推进“人地钱技”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自由流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收入差距。

  在工作方法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分类施策多种形式推进,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序,求真务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建设内容和提升水平;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朝着既定目标持续用力、稳扎稳打,确保城乡融合发展沿着正确的轨道行稳致远。

  在底线要求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不能动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对涉及土地、耕地等农民基本权益的事情,一定要慎之又慎,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三、城乡融合发展重大实践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5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发挥好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年召开会议总结城乡融合发展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重点任务,推动相关领域出台实施文件和规划,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和政策供给。改革试验集成深化。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强差异化实践探索和改革措施集成配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典型经验。多元投入格局逐步形成。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支持力度,金融资金、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顺畅高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乡村人才引育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宽,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向常住人口覆盖、供给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900多万名,返乡创业人数累计达1320万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二轮延包试点基本实现省级全覆盖,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慎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进一步深化。“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逐步健全。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达2.4万亿元,比2018年增长14%。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更加优化,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不断拓宽。科技入乡迈出新步伐。科技小院加快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覆盖全国所有县,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深入推进。

  (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60%农村人口,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行政村通宽带,数字乡村建设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超过90%的自然村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得到管控,生态修复持续强化。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短板加快补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建成,快递网点覆盖全部乡镇,“快递进村”比例超过80%。

  (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持续加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逐步深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基本实现常态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显著。800余个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基本消除,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率达90%以上。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健全。

  (五)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明显。创建18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509个农业产业强镇、3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农村产地初加工水平显著提升、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4%;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从2018年的2.3提高到2.59。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融合。“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信息等产业快速发展,中央厨房、农商直供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达5900亿元。

  (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2023年,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年均名义增长率分别达到6.8%、8.9%、9.3%、9.6%。2023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7万元,比2018年实际增长35.6%,高于城镇居民14.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2018年的2.69缩小到2023年的2.39。

  四、开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和处理城乡关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一)以推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为重点,促进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大中城市相比,在县域范围内打破城乡分割格局,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成本更低、更具可行性。顺应县域城乡人口流动趋势,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县域统筹,推动形成县乡村功能互补、分级解决不同问题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推动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为重点,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序引导、依法规范城市工商资本和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下乡激励机制,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畅通城乡人口流动渠道,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吸引各类高素质人才到乡村建功立业。深化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服务,加强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发展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三)以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为重点,持续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阶段,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大。要适应城乡人口结构和社会形态变化,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强化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统筹布局交通、供水、供电、信息、物流、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加快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建设县域教育共同体、医疗共同体,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普惠共享。

  (四)以推动县域产业集群集聚和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促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和协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是发展的根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城乡联动的产业集群,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能力,在重点镇发展加工流通关键节点,在有条件的村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25日 07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